据悉,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(食品和化妆品)》,对饮料酒、糕点、粮食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等的包装作了明确规定。其中,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%,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%,保健食品、化妆品不得超过50%,它们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。此外,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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